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生考试细则

发布者:何峰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2961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简章》),遵照自治区和新疆农业大学疫情防控要求,授权点拟通过互联网远程方式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为保障考试工作科学有序、公平公正,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录制、传播与考核相关的内容。考核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核过程和内容保密。

2.考生务必切实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3.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院要求配备网络考试的软、硬件设备,并在学院确定的时间进行联网测试和调整。

4.录取工作由校院两级纪检委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综合面试过程学校全程录像、录音。

二、招生工作小组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余国新

成员:刘维忠、夏咏、宋玉兰、布娲鹣·阿布拉、依力扎提·伊明江(防疫负责人)

秘书:逄春蕾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及电话

组长:依力扎提·伊明江

成员:张庆萍、蒋文东

(三)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依力扎提·伊明江

成员:蒋雪婷蒋文东

三、申请条件和招生计划

(一)申请人应符合《招生简章》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敏锐的创新意识、较强的科研能力。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9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

4)非应届生应持有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5年内在相应学科领域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

在相应学科领域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排名前三);

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三);

主持地(州、市)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获得地(州、市)以上能证明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奖项(排名前三)。

5)申请者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20163月-20213):

通过CET-4425分及以上)或CET-6400分及以上);

持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PETS-5);

雅思≥5分或TOEFL≥65分;

在英语为第一语言和通用语言的国家,有10个月及以上合作研修经历,或以第一作者在外文SCI上发表论文者;

英语水平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

(二)硕士学位授予专业为农林经济管理、应用经济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硕士农业管理及农村发展领域的视为本专业申请考生,其余专业视为跨专业申请考生。

(三)非应届生非定向报考视为应届生报考。

招生人数依学校实际下达为准,我院本年度无硕博连读。

四、资格与材料审核

(一)资格与材料初审

5月6前(以邮戳为准)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寄达学院。材料寄送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逄春蕾收(邮编:830052,电话0991-8762944,手机13009651522。材料是否到达,申请人请自行主动核对

5月7日,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报名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资格与材料复审

5月7日,“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评价,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的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排名和招生名额,按照3:1差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合格人数达不到3:1的,所有合格申请人全部进入综合考核。

材料及资格审核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审核结果报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5月8日前,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并公示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不进入综合考核,且料不予退还。

五、考核形式与内容

所有考生均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缴费。考核采取差额形式。

英语未达标考生的英语考试

运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钉钉和腾讯会议,采取翻译文本方式测试,时间1个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通过英语考试的考生和其他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形式

综合考核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通过资格审核考生采取远程网络考试。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全部采用网络口试方式进行考核,包含跨专业加试科目、专业课科目和综合面试内容,并参考考生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

3)跨专业加试科目。跨专业申请人须参加加试考试,加试科目为管理学、统计学。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4)专业课科目。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经济学、农业经济管理两门。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课科目成绩=(经济学+农业经济管理)/2

5)综合面试科目(满分100分)

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考核,包含以下内容:

政治思想考察。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觉悟;对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等。

学术能力考察。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考评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兴趣、对学科前沿的理解等。

综合素质考察。主要考察申请人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本学科以外的科研及社会实践、心理素质与人文素养等方面。

英语口语能力考察。主要考察英语口语交流能力。

6)英语应用能力(满分100分)

学院组织英语应用能力考核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主要考察口语交流、阅读和写作能力。与综合考核分场同时进行。

7)导师评价(满分100分)

申请人拟报考导师和至少2名本学科专家共同组成导师评价小组,对申请人整体复试表现及其他方面的了解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

(三)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课科目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英语应用能力成绩×20%+导师评价成绩×10%

最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

五、复试流程

(一)考生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一台、手机一部;摄像头像素不低于标清:720P(720*1280))和配件(电源、支架);电脑端使用谷歌浏览器用学信网个人账号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手机端在电脑网页内扫描二维码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下载安装App后用同一账户登录配合使用。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使用电脑,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使用手机,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4.独立应试空间。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复试无效。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5.两个机位设备在考试过程中严禁打开任何考试相关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6.必要文具:无字迹的白纸、黑色签字笔。

(二)考核时间和过程安排

1)英语未达标的考生,英语测试时间:202158日(时间:上午10点开始

2)导师评价时间:2021510日,由报考导师组织位本学科专家对考生的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未填写报考导师的考生,由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具体时间由导师及专家组确定。

3)综合考核时间:20215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综合考核,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考核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考场的,视为放弃资格。考核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电话号码:0991-8762944/8762731/13579926125),考生遇到紧急情况,提前与我院联系。

六、调剂

综合考核结束后,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但因同一名导师下通过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数(同一年度,一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不超过2名,新增导师限招1名)而未被录取时,可申请调剂其他导师;导师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结合自身研究实际,按需接受调剂生。考生不愿意调剂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七、公示与录取

学院在本院网站公布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等重要信息。研究生处对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

3.体检未通过者;

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证书者;

5.报考导师行使否决权,且无其他导师接收的考生。

八、监督

考生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情况,如提供虚假材料、尚处在处分期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拟录取者取消入校资格,已经取得学籍者开除学籍。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申请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申请者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1.本学院咨询与申诉部门

咨询部门: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91-8762944

申诉电话18146956209/13579926125

2.学校咨询与申诉部门

咨询部门:研究生管理处

咨询电话:0991-8762140

申诉受理:新疆农业大学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子信箱(请勿咨询):JJW@xjau.edu.cn(注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举报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张老师18997938644。

工作时间段: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2021年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相关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时,另行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