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年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推免生及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我院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余国新、何峰
成 员:热孜燕·瓦卡斯、夏咏、钱树斌、布娲鹣·阿布拉、刘国勇、曹健、陈玉兰、张靓靓、加依娜·米拉提汗、逄春蕾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且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获得以下荣誉或具有以下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
(一)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二)取得权威专业技能认证机构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三)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四)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学术专长或证明材料。
四、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9月29日至报考学院复试前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0月8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
(二)《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1);
(三)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四)获奖证书复印件、CET成绩单复印件、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等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者提交材料要真实、有效,相关证件原件须在复试时验证。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2023年10月9日15:30点开始,学院二楼会议室
(二)复试方式:
本校学生线下复试,其他生源线上复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经济学和管理学),综合能力(如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人文素养(如表达能力、集体协作意识、心理健康及心理承受能力等)等方面的内容。
(四)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总成绩(100%)=思想政治*10%+基础知识*30%+英语*5%+综合能力*45%+人文素养*10%
六、其他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1.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2.申请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
3.未经复试的申请者;
4.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5.研究生入学前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6.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咨询方式为微信联系群(有效期至2023年10月7日)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部门: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办127
联系电话:0991-8762944;3264329411@qq.com
监督电话:0991-8783172
八、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相关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