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生考试细则

发布者:何峰发布时间:2023-05-04浏览次数:3192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授权点拟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录制、传播与考核相关的内容。考核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核过程和内容保密。

2.考生务必切实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3.录取工作由校院两级纪检委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

二、招生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按照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组建复试专家组,制定学院的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复试阶段命题及审定名单等工作。

(二)材料审核小组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包括材料完备性、真实性、学术背景、英文水平、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三)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依力扎提·伊明江

成员:张庆萍、沙拉依丁·阿不都沙拉木

三、申请条件和招生计划

(一)申请人应符合《招生简章》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敏锐的创新意识、较强的科研能力。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

4.非应届生应持有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5年内在相应学科领域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

②在相应学科领域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排名前三);

③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三);

④主持地(州、市)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⑤获得地(州、市)及以上能证明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奖项(排名前三)。

5.申请者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2018年3月-2023年4月):

①通过CET-4(425分及以上)或CET-6(400分及以上);

②持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PETS-5);

③雅思≥5分或TOEFL≥65分;

英语水平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

二)跨专业

硕士专业非经济学(0202、0201)、农林经济管理(1203)、土地资源管理(120405)、农业管理(095137)和农村发展(095138)为跨专业申请。

三)近三年非应届生非定向报考视为应届生报考。

四)本年度计划招生人数10人。

四、资格与材料审核

5月8日前,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电子版PDF版发送到1040511523@qq.com,纸质版寄达学院(以邮戳为准),PDF版必须与纸质版材料保持完全一致。材料寄送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991-8762944,手机15160896577。材料是否到达,申请人请自行主动核对。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根据学校《招生简章》及学院《实施细则》要求审核考生材料,材料审核结果合格者可以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材料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考核程序,且材料不予退还。以学院收到的材料为准进行资格审查,后续不接收补充材料。英语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

审核结果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并公示审查结果。

五、考核形式与内容

(一)英语未达标考生的英语考试

英语水平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统一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没有通过英语考试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跨专业加试科目

硕士专业非经济学(0202、0201)、农林经济管理(1203)、土地资源管理(120405)、农业管理(095137)和农村发展(095138)为跨专业申请,考生须参加加试考试,加试科目为管理学、统计学,每门科目时间60分钟,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三)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英语应用能力考核。由学院单独组织英语应用能力考核。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文献阅读、翻译、口语交流等,满分100分。

2.专业课科目。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经济学、农业经济管理两门,采取试卷笔答方式。每门科目时间120分钟,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专业课科目成绩=(经济学+农业经济管理)/2。

3. 综合面试科目。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学术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申请人须准备10分钟的PPT进行现场陈述,重点介绍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博士阶段科研计划等。满分100分。

政治思想考察。其中思想政治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术能力考察。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考评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兴趣、对学科前沿的理解等。

综合素质考察。主要考察申请人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本学科以外的科研及社会实践、心理素质与人文素养等方面

(四)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应用能力成绩×20%+专业课科目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

英语应用能力成绩、专业课科目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均以60分及以上为及格,其中任一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流程

1.英语未达标的考生,英语测试时间:2023年5月15日(时间:10:00-11:00)。

2.跨专业加试时间:2023年5月16日(时间:10:00-11:00管理学;11:30-12:30统计学)。

3.专业课科目测试时间:2023年5月17日(时间: 10:00-12:00经济学;12:30-14:30农业经济管理)。

4.英语应用能力考核时间:2023年5月18日9:30开始。

5.综合考核时间:2023年5月18日10:00开始。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综合考核,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考场另行通知),视为放弃资格。考核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电话号码:0991-8762944),考生遇到紧急情况,提前与我院联系。

七、调剂

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但因同一名导师下通过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数(同一年度每位导师招生不超过2名,新增导师限招1名)而未被录取时,可申请调剂其他导师;导师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结合自身研究实际,按需接受调剂生。考生不愿意调剂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八、公示与录取

学院在本院网站公布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等重要信息。研究生处对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任一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

3.体检未通过者;

4.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5.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者;

6.报考导师行使否决权,且无其他导师接收的考生;

7.其他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者。

九、监督

考生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情况,如提供虚假材料、尚处在处分期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拟录取者取消入校资格,已经取得学籍者开除学籍。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申请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申请者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1.本学院咨询与申诉部门

咨询部门: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91-8762944

申诉电话:0991-8783172/18146956209

2.学校咨询与申诉部门

咨询部门: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991-8762140

申诉电话: 0991-8762140、0991-8805106

申诉受理:新疆农业大学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JJW@xjau.edu.cn(注明“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招考举报”字样)。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18997938644。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