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二次调剂说明

发布者:何峰发布时间:2021-04-13浏览次数:1807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精神,本学院完成第一批次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本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对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调剂说明如下:

(一)调剂条件

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有关调剂资格的基本条件。

(二)接受调剂专业

学院各学科招生人数按照学校下达计划执行,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调配遵循学校招生原则。

专业名称

调剂计划人数

复试比例

系统开放时间

调剂要求

应用经济学

2

1:2

4月13日22点至4月14日10点

本科为经济学或管理学专业

国际商务

13

1:2

4月13日22点至4月14日10点

本科为经济学或管理学专业;初试专业为国际商务(0254)或经济学(0202)

工程管理

全日制6;

非全日制2

1:2

4月13日22点至4月14日10点

初试专业为工程管理(1256)、工商管理硕士(1251)

农业管理

全日制5;

非全日制2

1:2

4月13日22点至4月14日10点

本科为经济学或管理学专业;初试专业为农业管理(095137)或农村发展(095128)

(三)调剂申请时间

考生需要在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登录研究生调剂系统申请

(四)复试安排

    复试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采取远程网络复试。复试时间预计4月15日-4月16日,复试内容请登录学院网站http://jmxy.xjau.edu.cn/2021/0331/c2887a73651/page.htm查看《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指定的审查材料须在收到复试通知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系统,并参加学院的系统测试

其他未尽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管理处及学院网站后续公告。咨询电话:0991-8762944。

 

                  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3日